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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安分公司对瓦斯超限责任者开出严厉罚单
来源:  |  作者:张志勇  |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28日  |  点击次数:2160  |  【字号:
    本网讯  唐安分公司为有效预防和遏制瓦斯超限事故发生,根据矿井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现状,对违反以下几项规定造成瓦斯超限事故责任者将开出严厉罚单:对有关责任人处以200元至1000元不等的经济处罚;对相关单位集体处于3000元至10000元不等的罚款。同时,根据瓦斯超限事故情节轻重程度,还将给予责任者警告和开除等处分。
    该公司经过调研,针对生产各环节中易出现的隐患,制定了十二项铁律,严禁瓦斯超限:一是主扇无计划停电停风或10分钟内不能正常切换。二是通风设施使用不当或被人为损坏,导致通风系统遭破坏。三是采、掘、开工作面因机组运行速度过快,超通风能力生产。四是由于地测科未提前把有关工作面的地质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相关单位,工作没有做到位。五是掘、开工作面因风筒诸多原因,导致工作面出现微风、无风现象。六是掘、开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出现无计划停电停风不能正常切换等现象。七是瓦检员对现场通风设施使用情况监督不到位。八是相关单位对井上、下煤仓管理不到位。九是施工单位对瓦斯传感器、监控线路与附属设备管理不到位。十是瓦斯传感器定义设置错误等原因出现误传输。十一是施工单位现场管理失误。十二是如瓦斯超限后,未自动切断所辖区域内所有非本质安全型设备的电源,导致瓦斯超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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