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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花集团 2010-5-31 8:43:32 您是第 1645 位读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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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今年以来,为加大地销煤效能监察工作力度,莒山矿采取“现场监察、在线监察、纪检监察”三项措施,以促进地销煤工作的“阳光作业”,减少了企业资产的流失。三项措施,即现场监察,由企管、保卫、财务等职能部门各选派一名人员组成监督小组,对地销煤票据、车辆出入、装车、过磅等环节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在线监察,在调度监控中心设监控视频,对地销煤的销售情况进行全程在线监察,对违规操作、服务不佳等情况及时问责;纪检监察,纪检监察室定期对调运科地销煤月报表进行查对,就现场销售情况进行不定时检查,同时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对检查和反映的效能不佳、监督不到位等情况,下发监察建议书,督促整改。(作者:张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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