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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花集团 2013-3-14 10:36:44 您是第 1869 位读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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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3月5日,股份公司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山西亚美大宁能源有限公司5%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出资274,795,401.95元收购亚美香港持有的亚美大宁5%的股权。同日,双方在晋城市签署正式《股权转让协议》。 股份公司于2011年7月30日与亚美大宁(香港)控股有限公司签订关于受让山西亚美大宁能源有限公司5%《股权转让意向书》,经与亚美大宁(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华润煤业控股有限公司多次友好协商,亚美大宁(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同意向股份公司转让其所持亚美大宁5%股权。在原股权转让意向书约定价格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汇率变动、利润分配等因素,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款为274,795,401.95元。 本次收购完成后,山西亚美大宁能源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为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41%,亚美大宁(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持有51%,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晋城有限公司仍持有8%。(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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