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3月25日,经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同意,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行文批复,认定玉溪煤矿安全设施设计变更满足矿井建设要求,可作为建设施工依据,这标志着该矿三大设计变更审批工作圆满完成,将为推进矿建二期工程建设提供更加科学的依据。 玉溪煤矿于去年3月被省督查组认定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要求已在2009年取得批复的初步设计、瓦斯抽放设计、安全专篇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进行变更并重新报批,未经批复不得进行矿建二期工程建设。近一年来,公司与该矿抢抓时间,多方努力终于完成了变更审批工作。 变更后,中央辅助运输大巷、中央胶带大巷和中央回风大巷3条主要大巷布置在底板岩层中,待上部3号煤层消突后布置一条盘区辅助回风巷和两条瓦斯抽放巷,首采工作面和备用工作面采用底板穿层钻孔的抽放方式进行消突,岩巷掘进量增加,瓦斯抽采难度加大。同时对矿井开拓、瓦斯抽放、运输、提升、通风、安全设施及其它辅助生产系统进行了大量修改, 投资大幅增加,工期延长,新增概算投资6.3亿元,项目总投资达29.98亿元,建井工期由原45个月增至53个月,预计于2015年底前实现首采工作面联合试运。(田素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