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报市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市委召开专题会议,通报市委常委班子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通报范围为:在市工作的省委委员、候补委员和省纪委委员、现职市级领导干部、市委委员和候补委员、县(市、区)委书记、市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市纪委常委以及市级“两代表一委员”代表。
二、各县(区)委常委班子、开发区领导班子通报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各县(区)委、开发区召开常委会(班子会议)研究讨论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通报,报送市委督导组、市委活动办和省委派驻晋城督导组审核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同时,针对班子“四风”突出问题,着手研究制定班子整改方案、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治理“四风”制度建设计划。
三、县(市、区)其他领导班子和市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集中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县级其他领导班子、市直活动单位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成员会上拟批评意见,以及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经市委督导组严格审核把关,报市委活动办审批备案后,按程序集中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市级党员领导干部全程参加联系点市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并作讲话,市委督导组有关同志作点评指导。会后,要将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同志对照检查材料、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开展批评情况和评价表等报送市委活动办,并在一定范围对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进行通报。
四、乡镇(街道)、县(市、区)直单位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按程序报审和修改完善对照检查材料,并着手做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前相关准备工作。各县(市、区)委活动办要充分发挥督导组作用,加强对乡镇(街道)、县(市、区)直单位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的审核把关,省委活动办、省委督导组、市委活动办将按照一定数量随机抽查。乡镇(街道)和县(市、区)直单位领导班子要在广泛谈心交心基础上,着手做好拟定班子成员会上批评意见、起草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等前期准备工作。各县(市、区)、乡镇(街道)要按步骤认真抓好村一级教育实践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