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级领导班子和市中院、市检察院领导班子研究制定“两方案一计划”。针对领导班子“四风”突出问题,召开常委会或班子会议专题研究制定“两方案一计划”,即班子整改方案、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治理“四风”制度建设计划,谋划开展整改落实、专项整治和建章立制等工作。领导班子成员要制定个人整改措施。
二、县级领导班子和市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通报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各个班子召开常委会或班子会议,研究讨论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通报,在报送市委督导组审核后,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通报。通报内容主要包括会前准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等情况。参会人员范围原则上按照动员会时的参会人员范围确定,其他人员也可适当扩大,具体与市委督导组商定。同时,要研究制定班子“两方案一计划”和班子成员个人整改措施。
三、乡镇(街道)、县(市、区)直单位领导班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乡镇(街道)、县直活动单位要在对照检查材料审核过关、民主生活会方案报批通过的基础上,统筹安排时间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力争8月10日前基本结束。市委督导组、县(市、区)委活动办要严格审核把关、严控质量进度,每天要将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上报市委活动办掌握。民主生活会前,市委督导组要抽查一定比例的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市级党员领导干部全程参加联系点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并作讲话。会后,要尽快研究部署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通报工作,制定班子“两方案一计划”和班子成员个人整改措施。
四、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村、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组织做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准备工作。在深入学习、查摆问题、谈心交心基础上,重点做好撰写简要对照检查材料、研究制定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等前期准备工作。
市、县机关及其直属企事业单位内设机构党员负责同志,乡镇、街道机关及站所和学校、医院等党员负责同志,省垂直管理单位市、县分支机构内设部门党员负责同志,要撰写简要对照检查材料,并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核。村、社区党组织及其书记、党员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一般应形成简要对照检查材料,条目式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经驻村、社区指导组(指导员)审查后,报乡镇、街道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并向群众公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其他基层党组织及其班子成员、党员行政负责人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的有关要求,按照各行业系统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落实。
对照检查材料要重点列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具体表现,深挖产生问题的思想根源,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改进措施,不强求统一格式,不以字数多少定优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