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兰党字【2014】6号
关于兰花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的责任分解意见
为了进一步加强集团党风廉政建设,明确各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根据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结合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任务要求,现提出如下分解意见:
一、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领导。坚持做到每半年对纪检监察工作进行一次专题研究。
责任部门:党委办公室牵头,纪委办公室配合落实。
二、认真落实中央 “八项规定”和集团改进工作作风若干制度的有关规定,坚决反对“四风”。
责任部门:党委办公室、集团办公室、秘书处牵头,纪委办公室配合落实。
三、厉行勤俭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认真执行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各项支出。
责任部门:集团办公室、秘书处牵头,机关各处、部(室)配合落实。
四、科学合理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分解、考核、追究工作,严格执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真正形成有效的落实机制。
责任部门:纪委办公室
五、深入贯彻落实《中央2013-2017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积极开展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
责任部门:监察处牵头,机关各处、部(室)配合落实
六、持续开展整治公款吃喝、违规用车、慵懒散奢、婚丧嫁娶借机敛财等专项行动,扎实推进严肃工作纪律的专项活动,进一步推进煤炭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小金库” 等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责任部门:监察处牵头,机关各处、部(室)配合落实。
七、认真组织廉政专题培训班,积极开展“廉政教育月”活动。
责任部门:纪委办公室。
八、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国企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规定。
责任部门:党委办公室牵头,纪委办公室配合。
九、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等制度。
责任部门:党委办公室牵头,纪委办公室配合。
十、着力抓好诫勉谈话、廉政谈话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不断强化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关键环节的监督。
责任部门: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牵头,机关各处、部(室)配合落实。
十一、组织召开新任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
责任部门:纪委办公室
十二、加大对大宗原材料、设备招投标和重点项目建设的监察力度。
责任部门: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牵头,相关处、部(室)配合。
十三、认真落实效能监察暂行规定,扎实开展效能监察工作。
责任部门:监察处。
十四、抓好党务公开和厂务公开工作。
责任部门:党委办公室牵头,工会办公室、纪委办公室配合落实。
十五、重视涉纪信访举报工作,妥善处理化解各种矛盾,杜绝越级上访事件发生。
责任部门:纪委办公室。
十六、严肃查办贯彻集团重大决策部署不力、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损害职工群众利益、玩忽职守造成安全事故和高消耗、高污染的违法违纪案件。
责任部门: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牵头,相关处、部(室)配合落实。
十七、具体要求
1、各班子成员对分管处、部(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做到有安排,有检查,有总结。
2、如分工出现调整,按照新的分工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