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兰党字【2014】30号
关于转发《中共晋城市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抓好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重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单位: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明确提出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好“两个责任”,晋城市委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重点工作的通知》(晋市办发[2014]20号),对于健全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等重点工作进行了全面阐述和安排。现将此《通知》予以转发,请各单位、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实际,确实强化“两个责任意识”,认真抓好“两个责任”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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