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市委活动办《关于组织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群众测评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第八督导组相关要求,为实事求是评价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善始善终抓好教育实践活动后期工作,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取得实效,现就做好教育实践活动测评工作通知如下:
1.测评内容。了解广大党员干部员工对本单位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评价,对解决“四风”问题特别是员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评价,注意收集对进一步巩固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查找问题和不足,更好地推动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工作。
2.测评方式。采取填写测评表的方式进行,按照“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进行评价。测评工作可结合检查督导整改落实工作一并进行,也可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渠道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建议。
3.测评范围及人员。参加测评的人员应具有一定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原则上按照动员大会或专题民主生活会通报会参会人员范围确定,同时要重点组织熟悉了解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情况的各方面代表参加测评,具体测评人员与公司督导组沟通后确定。
4.其他要求。各督导组要高度重视,切实负起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各单位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密切配合、积极支持,协助做好相关工作。测评工作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求真务实、注重实效。测评方式要简便易行、方便员工评价。要力戒形式主义,坚决杜绝弄虚作假。
各单位测评结果于10月10日前经公司督导组审核后报公司活动办。同时,注重做好总结工作,特别是要认真总结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做法、具体经验和取得的实效,形成总结材料于10月15日前报公司活动办。
附:(分享至QQ群)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测评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