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兰党字【2016】33号
关于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的
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根据晋城市委办公厅《关于开展“三学六守换届九严禁”警示教育月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公司党委、纪委决定在全公司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八个一”警示教育月活动。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纪委、市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突出加强纪律建设这个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以学《党章》、《准则》、《条例》为基础,以严守“六大纪律”为要求,以开展“八个一”活动为载体,集中对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进行思想政治和纪律教育,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时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为企业营造良好的经营发展环境。
二、活动内容
警示教育月活动坚持以党纪条规学习教育为切入点,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为警示,以增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为目的,深入开展“八个一”教育活动。
(一)开展一次党纪条规党课教育。各级党组织要坚持挺纪在前,加强党员干部对《党章》、《准则》、《条例》的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看齐高线,坚守底线,切实做到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坚持以上率下,身体力行,带头讲党课。邀请专家学者做好党纪党规专题辅导,讲主体责任履行、讲干部作风建设、讲反腐倡廉形势,让党员、干部普遍接受一次党纪条规教育。
(二)开展一次形势任务教育。“十三五”开篇布局,新一轮的产业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将引领新常态。公司煤炭、化工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迫在眉睫,生产经营压力前所未有。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围绕企业发展中心,服务企业发展大局,根据当前经济形势,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开展一次形势任务教育,带领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正视困难,补齐短板,发挥好党组织的政治保障作用。
(三)组织一次中心组专题学习。各级党组织要以《党章》、《准则》、《条例》和《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一次中心组专题学习,围绕“六大纪律”,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推动公司作风建不断深入。
(四)党员干部观看一部警示教育片。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党员干部集中观看一部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规党纪的典型案件警示教育片,有效用好反面教育,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和震慑作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夯实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
(五)组织好“挺纪在前,先走一步”的巡回宣讲。按照市委警示教育月活动的总体安排,市委有关领导、专家学者将组成巡回宣讲团,以《党章》、《准则》、《条例》为主要宣传内容,深入到基层单位开展“挺纪在前,先走一步”巡回宣讲。各单位要认真组织,积极配合,深入学习贯彻,推动责任落实,党员干部要做到确立高标准毫不动摇,守住纪律底线一寸不让,争做“两学一做”的表率。
(六)阅读一本典型案例剖析。组织党员干部阅读一本查处的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典型案例剖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引以为戒,在思想上划红线,行动上明界线,遵规守纪、敬畏纪律、切实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廉洁从业,真正接受一次深刻的党规党纪教育。
(七)开展一次党纪条规廉政谈话。按照“两个责任”清单要求,以严格遵守党纪条规为要求内容,由上至下逐级开展一次廉政谈话,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一岗双责”及个人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情况。各级党政正职要分别同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谈话,各级班子成员要同分管部门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各级干部都要主动接受廉政谈话,在廉政谈话中接受廉政教育。
(八)开辟党纪条规知识学习专栏。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内刊、网站、微信、版面等各种媒体渠道,开辟警示教育月专栏,刊登党纪条规知识、党员干部学习心得体会交流。公司充分利用《兰花报》、兰花网等各种媒体,开辟警示教育月专栏,及时宣传报道警示月开展情况和先进典型、先进经验,形成浓厚的党纪条规学习和活动开展宣传舆论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警示教育月活动是公司党委主体责任、纪律监督责任的具体体现。警示教育月活动从3月份开始,为期一个月。公司成立警示教育月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纪委办公室。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各负其责、统筹实施。活动办要主动发挥组织协调职能作用,组织开展对全公司活动开展情况的检查指导,确保教育月活动内容落到实处。各级党组织要担当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周密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二)监督检查,注重实效。各级纪检监察要扛起监督责任,对警示教育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查看活动组织领导、活动开展情况、“规定动作”末端落实,对于存在“宽、松、软”的问题,对于流于形式、应付差事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并追究党组织负责人的主体责任。活动结束后,各级党组织要形成活动开展情况专题报告,于4月5日前报公司活动办。
(三)总结经验,形成常态。各单位要总结做法经验,选树好的先进典型,坚持典型引路和整体推进,将好的经验做法上升到制度层面,对存在的问题要认真研判,建立警示教育活动的长效机制,形成廉政教育常抓不懈、常抓常新的新常态,为企业应对时艰、转型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中共山西兰花集团公司委员会
2016年3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