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兰党字【2016】38号
关于兰花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的
责任分解意见
为了进一步加强集团党风廉政建设,明确各级领导干部和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根据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结合集团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现提出如下分解意见:
1、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和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确保政令畅通。
责任领导:党委书记
责任部门:党委办公室牵头、纪委办公室配合落实。
2、年初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干部会议。
责任领导:党委书记
责任部门:党委办公室牵头、纪委办公室配合落实。
3、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党委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责任领导:党委书记
责任部门:党委办公室牵头、纪委办公室配合落实。
4、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签字背书”。
责任领导:党委书记
责任部门:党委办公室牵头、纪委办公室配合落实。
5、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对同级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
责任领导:党委书记
责任部门:党委办公室。
6、每年对班子成员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两次个别廉政谈话。
责任领导:党委书记
责任部门:党委办公室。
7、每年(7月、12月)召开两次会议听取公司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
责任领导:党委书记
责任部门:党委办公室。
8、年底召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责任领导:党委书记
责任部门:党委办公室。
9、每年集中进行两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进一步加强党纪党规专题教育。组织学习《准则》、《条例》、《党内问责条例》、《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等制度和书籍。
责任领导:党委书记
责任部门:党委办公室。
10、深入贯彻落实《中央2013-2017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省、市委和集团党委《实施办法》,强化权力运行制度体系建设。
责任领导:党委书记
责任部门:党委办公室。
11、年终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会议,总结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研究下年度工作计划。
责任领导:党委书记
责任部门:党委办公室。
12、班子成员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的廉政责任,并自觉接受廉政教育,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责任领导:班子成员
责任部门:党委办公室。
13、完善“四风”问题监督检查机制、通报曝光机制、源头防治机制、责任追究机制。
责任领导:党委书记
责任部门:各相关部门。
14、每年向上级纪委作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报告。
责任领导:党委书记
责任部门:党委办公室。
15、认真剖析重大典型案件,加强警示教育,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教育长效机制。
责任领导:党委书记、纪委书记
责任部门:党委办公室牵头、纪委办公室配合。
16、强化“两个责任”考核结果的应用,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严格予以“一票否优”。
责任领导:党委书记
责任部门:党委办公室负责、纪委办公室配合落实。
17、党委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要情况亲自报告,把责任一级一级扛起来,把压力一层层传下去。
责任领导:党委书记
责任部门:党委办公室。
18、对本单位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监督。
责任领导:纪委书记
责任部门:纪委办公室。
19、对党组织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情况进行监督。
责任领导:纪委书记
责任部门:纪委办公室。
20、对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
责任领导:纪委书记
责任部门:纪委办公室。
21、加强对纪检监察人员的培训;对不作为、不担当,执纪违纪、以案谋私的要批评教育、组织调整,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给予纪律处分。
责任领导:纪委书记
责任部门: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
22、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强化“三转”,严格执行“两个为主”;强化对自身的日常管理监督,切实扛起系统内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
责任领导:纪委书记
责任部门:纪委办公室。
23、认真抓好每个时间节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监督检查;严明“十严禁”铁律,不断开展明察暗访,严肃问责通报。
责任领导:纪委书记
责任部门: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
24、对发生的案件,既要问责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又要严肃追究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问责条例》,进一步完善“一案双查”制度,制定具体的操作办法,使问责成为常态。
责任领导:党委书记、纪委书记
责任部门:党委办公室、纪委办公室。
25、加强对“组织涣散、纪律松弛”、“ 制止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 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情况”等专项活动的监督检查。
责任领导:党委书记、纪委书记
责任部门:党委办公室、纪委办公室。
26、要继续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综合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分类处置问题线索,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党纪轻处分、组织处理要成为常态;始终把严惩极极少数抓在手上,形成不敢腐的持续震慑。
责任领导:党委书记、纪委书记
责任部门:党委办公室、纪委办公室。
27、认真落实效能监察暂行规定,做到有立项、有监察、有效果。
责任领导:纪委书记
责任部门:监察处负责。
28、具体要求
班子成员如分工出现调整,按照新的分工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工作。
中共山西兰花集团公司委员会
2016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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