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兰党字【2016】62号
关于转发《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关于对
党代会代表和党员违法违纪未给予相应处理情况进行排查清理的通知》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
现将《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关于对党代会代表和党员违法违纪未给予相应处理情况进行排查清理的通知》(晋组通字[2016]3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8月15日前,将排查清理工作阶段性进展情况报公司党办。阶段性进展情况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本单位在本届任期内,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总人数;
2.5类排查清理对象的人数及分类汇总人数(具体分类见附件1-5);
3.各类排查清理对象在本次清理前已作出处理的情况和未按规定作出处理的情况;
4.附件1-5(其中“清理工作”栏目不用填列,待10月底完成清理后再填列)。
二、10月底前,将排查清理工作总结报告及附件1-5(需填列“清理工作”栏目)报送公司党办。
三、阶段性进展情况报告、排查清理工作总结报告均需报送纸质版。不涉及此次排查任一情况的单位要于工作总结报告中给予说明。
附:《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关于对党代会代表和党员违法违纪未给予相应处理情况进行排查清理的通知》
中共山西兰花集团公司委员会
2016年8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