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司法部立法四局副局长罗怀熙,自然资源部法规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迟恒伟带队深入大阳煤矿分公司对《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开展立法调研。
司法部立法四局五处二级调研员王滢、自然资源部矿业权司非金属处处长王史堂、自然资源部法规司法规二处处长马琳等参加调研。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王素梅,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晓华,省司法厅立法三处处长王凤军,省自然资源厅法规处处长段晓光等随同调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长王骏,集团公司党委专职副书记、副董事长、工会主席宋巍,集团公司党委委员、兰花科创董事长赵晨光,兰花科创总经济师赵勇等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参观了该矿党史陈列室、李晋平、李建强双大师技能工作室、安全生产指挥中心等场所,详细了解了大阳煤矿分公司发展历程、安全生产、经营管理、技能人才培养等工作情况,认真听取了该矿关于《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修改完善的相关建议、安全生产、“三率”情况、绿色矿山建设等方面工作汇报,对该矿各项工作中的实践成果、创新亮点给予肯定。调研组要求,一要坚持依法生产,强化内部管理。要认真贯彻落实《矿产资源法》要求,坚持“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理念,建立健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土地复垦、安全生产等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各项矿山开采的法律法规,杜绝环境污染责任事故、重大地质灾害事故和任何违法采矿行为。二要开展技术创新,提高生产效率。加强与科研院所的技术合作,大力开展科技创新,进一步优化巷道、采面设计等,提升回采率、原煤入选率、综合利用率,延长矿井服务年限,拓宽绿色开采之路。充分发挥双大师技能工作室的技术引领保障作用,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难题、机电疑难杂症、技术缺陷等问题及时开展技术会诊,将技术技能转化为直接经济效益,并通过“传、帮、带”培养技能人才。三要积极推进智能化、绿色矿山建设。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不断强化绿色矿山建设主体责任,坚持生产与消化并举,发展与节能减排同行,持续推进废弃资源再利用,积极节能减排,强化综合利用,实现经济与环境效益双赢。